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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核心技术培训班,药物警戒核心技术培训班
2024-07-25 08:25:22 技术培训 0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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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药物警戒中心是什么单位?
郑州市药物警戒中心是一个专门负责药物安全监测和预警的机构。它是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收集、分析和评估与药物相关的信息,及时发现和预警药物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物警戒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事件的发生情况;
2. 收集、整理和分析药物安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3. 进行药物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提供相关建议和预警信息;
4.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药物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测和管理;
5. 提供药物安全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服务。
通过这些工作,药物警戒中心旨在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预防和减少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和质量。
建立药物警戒制度是哪个法规出的?
建立药物警戒制度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出台的。该法规旨在加强对药品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物警戒制度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药品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药物警戒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1999年11月26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卫生部正式颁布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使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推进,该办法于2004年、2011年两次修订和完善。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更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建立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制度。
2018年9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明确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有关事宜。
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颁布,明确了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承担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收集、跟踪分析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等相关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物警戒核心技术培训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物警戒核心技术培训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