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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考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题库)

2023-12-21 13:34:36 技术培训 778人已围观

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考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题库)

(一)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1)思想意识教育主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政策,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指挥不违反法规。无违规操作。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让管理人员和员工了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于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职业健康安全基础技术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流程、操作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用的各种机器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二)职业健康安全基础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特别危险设备、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防止有毒有害操作;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物资的正确使用,以及如何报告伤亡情况等。

3)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术知识是指特定工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等、防病毒、气体检查、机动车驾驶等专业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知识。(三)典型事故教育。典型的事故教育是基于从公司或其他公司的事故中吸取的教训。通过典型事故教育,让各级领导和员工看到违法行为、违法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内容,从哪几个方面论述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总则4.1职业卫生监督目的4.1.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4.1.2跟踪观察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分布情况;4.1.3评价工作环境中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4.1.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4.1.5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包括改善工作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处理和安置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人员;4.1.6评估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有效性;4.1.7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4.2责任和义务4.2.1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用人单位有责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建立职业健康监测制度,保证劳动者得到与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相对应的卫生保健。

(二)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监测档案,由专人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妥善保存。他们必须确保医疗信息的机密性,并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隐私和保密权。(三)用人单位应当保证从事涉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

(四)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即将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但应当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平。(五)用人单位应鼓励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状况,制定高于本标准的健康监测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2.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并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检查结果。(二)劳动者有权了解其工作可能对自身健康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劳动者或者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劳工代表、工会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在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劳动者应当学习、了解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当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隐患和事故时,及时报告。(四)劳动者应当按照本规范的指导原则参加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实施过程中配合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检查。

国家法律法规未强制规定的健康检查项目,劳动者应当自愿参加。(五)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六)劳动者对职业健康检查结论有异议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投诉。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和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6月15日,现予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公布并施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单位内的危险。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由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和操作程序。第十一条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通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六)员工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有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二)工作场所与居住场所分开,工作场所内不得居住;(三)有有效的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相适应的防护设施;(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第十三条有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可行性研究阶段。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治专章。职业。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原发布者:emmylee123

健康与安全政策:公司创造、提供并维护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管理层和员工承诺:全员参与预防,关注安全健康,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政策。职业健康安全政策解读:1、全体员工参与——高层管理人员承诺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政策;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绩效改进;向相关方提供职业健康和安全信息;2、投资前对各工序、岗位、作业场所、设备、设施、项目,预防为主——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防范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达到允许范围;开展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检查,分析隐患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采取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及计划验证效果;3、安全健康——员工生命第一,健康第一。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第一。安全教育培训第一;制定健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培训健康、安全和卫生知识,掌握健康、安全和卫生技能;定期改善工作环境,营造舒适、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综合管理,人性管理、技防、法制三管齐下;4、遵守法律、纪律——获取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信息更新;公司承诺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5、持续改进——持续修订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满足法规、制度、标志的要求

4.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主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政策,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确保无指挥违反规定,未下达任何命令。非法工作。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让管理人员和员工了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于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职业健康安全基础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流程、操作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用的各种机器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职业健康安全基础技术知识是指对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防止有毒有害操作;一般消防规则;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正确使用、伤亡报告方法等。

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术知识是指某一工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病毒等防爆、燃气检验、机动车驾驶等专业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三、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的事故教育是基于从公司或其他公司的事故中吸取的教训。通过典型事故教育,让各级领导和员工看到违法行为、违法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扩展信息: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落实本单位的方针和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预防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有效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单位管理者和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学习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其次,可以普及和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了解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涌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深刻变化也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

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具有深远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企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达到更高的水平。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至少需要0.27元才能成为图书馆会员并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仓模198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3623739一级、管理职责:1、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在显着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汉字。警告声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2、为保证所有参与施工员工的安全,项目分公司购买了职业防护用品,以保护工人在专业劳动过程中免受职业危害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并对身体暴露于工作环境的部位进行保护具有职业危害。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防护。

3、定期或不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每年对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测,评价防护设施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性。4、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护设施使用操作程序、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工人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需拆除维修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作业人员发放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通过工艺改造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需要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当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记入职业卫生防治档案。6、施工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健康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的使用:1、防护用品的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效果,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主要分为以下五类:(一)呼吸防护装备;(二)眼面部防护用品;(三)听力器官保护用品;(四)皮肤防护用品;(5.

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最低消费0.27元即可成为文库会员并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人:王永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体系1、目的: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2、适用范围本系统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办法》(劳动部1995年11月8日实施)和《关于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的生产意见》《其他从业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2年12月18日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四、职责4.1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安全教育的人员来源和经费支出。4.2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和教育大纲,确定安全教育师资,收集实施资料。

4.3各生产单位负责落实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5、管理程序5.1新进厂员工三级安全健康教育:5.1.1新进厂员工(临时工、合同工、机构培训人员)应实施厂级、车间三级岗前安全培训级、班组级教育、三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5.1.2厂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5.1.4.15.3.35.5.45.8.2新进厂人员“三级教育”汇总台账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卡教育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