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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区别,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区别与联系

2024-08-29 16:17:12 技术培训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纠纷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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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有“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法院今后也不会支持。

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费用,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也不能混为一谈,且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员工培训”如果是专项技术培训的话就要承担违约金。

什么是职业技术教育?

你好。(第二段重点)

从职业教育的内容来看,绝大部分现代职业教育都涉及一定的技术,所以,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这两个不同的名词术语经常混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也是把“职业技术教育”当作一个综合性的名称使用。从教育与就业时间的关系来看,职业技术教育可以划分为职前教育、职后教育两个阶段。职前教育也就是就业前的准备性教育,往往是将文化教育和职业准备融为一体,着重于与某种职业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和态度的训练,多半在普通学校和不同层次的职业专科学校进行;职后教育是从业后为了进一步更新知识、发展能力、提高水平而接受的职业教育,多半在各种类型的成人进修学院、比前期接受的职业教育更高一级的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进行。近年来,由于社会职业结构和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一部分人很难做到一生只从事一门职业,需要面临第二次或多次职业选择,为了适应转岗和再就业的需要,出现了一些转岗职业教育或继续职业教育。

因为从事任何一项职业,都需要从业者具备一定的道德、知识、技术,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所以,就业前的准备性职业教育立足于以下三方面的从业准备:一是相关知识准备,要具备从事某项职业的文化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二是与职业密切相关的操作能力准备,如使用计算机的能力、驾车能力等等;三是从业的思想和心理准备,涉及专业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劳动纪律等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1年修订的《关于技术与职业教育的建议》中认为,人们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广义地理解职业技术教育的概念和社会功能:①职业技术教育也是普通教育的一部分;②职业技术教育是准备进入某一就业领域以及有效加入职业界的路径;③职业技术教育也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旨在培养负责任的、能各尽所能通过从业来为国家服务的公民;④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改造环境和保持可持续发展;⑤职业技术教育能有助于消除贫困,增长财富。由此可见,广义的职业技术教育同普通教育、劳动教育、生计教育、公民教育、终身教育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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