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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什么(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试)

2023-12-21 22:16:15 技术培训 195人已围观

1.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应具备什么素质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安全文化素质和作风是:

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什么(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试)

1、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和务实的作风。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管理者,首先要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注重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能够正确运用安全决策权、否决权、处罚权生产问题。从资金、执法、地位等方面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各级人员各负其责,提高业务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质量。有安全生产的决心和扎实的基础工作作风。否则,安全管理就会混乱,就会产生矛盾和纠纷。

2、业务能力强,作风雷厉风行。主要体现在需要具备足够的安全法规体系知识、多学科的安全相关技术知识、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刻不容缓地解决安全问题的精神。安全工作不同于其他管理工作。没有回程机票或后悔药。知识在这里是生命的护身符和防火墙。此外,知道而不做某事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吃苦耐劳的作风。作为一名安全工作者,必须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不断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吃苦耐劳精神。只有这样的态度,才能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石。只有选用这样的安全员,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和人民财产。

2.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吗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家人事部门统一考试,经国家主管部委登记备案,颁发注册证书的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及具有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983年以前评定为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国家行政人员资格和1984年以后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证书。

专业技能工人:

(一)广义理解:是指具有特定专业技能(无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利用其专业技能从事专业工作,并因此获得相应利益的人。

(二)狭义理解:指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人员。具体指: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等工程技术人员,农牧等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教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含高级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初中、小学、)、民航飞行技术员、船舶技术员、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会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统计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师、翻译翻译、助理翻译等其他人员、图书资料馆员、助理官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公证类、三级公证员、广播电视播音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政工人员。

从广义上讲,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

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

您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内容很多。只要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就是他们的执法内容。

日常执法中常见的监管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员工及新员工的培训情况,是否符合培训时长,是否有培训档案;

2-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档案;

(三)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的相关人员是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是否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5-是否有专门的安全经理或安全管理负责人?

6-是否定期检查现场隐患并有检查记录;

7-现场存放和使用的各类与安全有关的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有维修记录;

8-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如有,将检查其控制情况;

9-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认证培训;

还有很多,以上是常见的检查内容。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如何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督。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及执法能力培训和组织考核。

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向质量监督等部门或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所在地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此,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以及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监管。

该制度的要求具体包括:一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义务。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实践来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监管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培养部门执法人员,尽快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廉洁、纪律严明、纪律严明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高素质专业执法队伍。快速行动,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执法机关的权威和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是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和范围。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培训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一)注重熟悉国家方针政策,重点关注重大全局问题和实际工作开展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和政策研究。

注重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综合协调能力、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科学的决策方法。强化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廉洁勤勉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二)注重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提高创新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洁勤勉意识、公共服务意识。

(三)重点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处罚程序、监督管理实务案例分析、抽样、快速检查和执法监督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学习食品安全领域新知识,掌握食品检验新方法,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手段跟踪科技发展新趋势,掌握数据处理的基本方法。

(四)培训要以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为重点,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及清理进展、食品安全现状与风险评估、食品污染物及霉菌毒素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专题培训。(五)重点培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提高沟通交流能力。

三是强调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培训的考核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首先提前划定考试范围并统一发放试卷,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集中考试、闭卷答题的方式,并通过现场监考、考核、抽查等方式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成绩将记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档案,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对未通过相关培训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将吊销相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并调离执法岗位。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义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发现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者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报告。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或检察机关投诉、举报。该规定凸显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

在强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的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对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和检察机关依法核实举报的义务。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执法人员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核实。监督等部门。将核实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所在部门;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