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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老师带走学生,培训中心老师带走学生违法吗

2024-05-25 10:24:01 培训中心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培训中心老师带走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培训中心老师带走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培训讲师离职频繁带走学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进行家长维护:第一时间和家长进行沟通,首先是告诉清楚家长这位教师离职的原因,然后再给家长进行分析,虽然教师现在离开,但是孩子的学习进度不能断啊,对孩子的学习来说是非常有影响的。我建议还是让孩子继续留下来学习,我们的另外一位老师也比较优秀,我相信孩子也会比较喜欢我们这位老师的。对学员和学员家长进行一个一个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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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离职老师沟通:需要给离职老师说明清楚,这样学员跟着走了,机构会有利益的损失,这种时候虽然没有法律的约束,但是可以从道德层面上去谈这个事情,希望离职教师能够遵守一些职业道德,最好能够形成书面上的约定。

3、迅速安排教师顶岗:最好是比较有经验的教师,能够短期内安抚好学员,安抚好家长的情绪,因为这个时候很有可能就会造成退费的问题。

4、建立完善的离职机制:教师在离职后一个月方可离职,离职后不得以任何途径带走机构的生源,形成书面上的约束。可以在薪酬的发放上晚半个月,避免一些教师突然离职。这样机构才会有充足的时间,安抚好家长和学员。

5、安抚好剩余的老师:将这位老师离职的原因进行公布,对机构的离职要求进行公布,平时需要关注教师的工作状态和情绪,多进行沟通。给老师进行一些职业规划和鼓励,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劳动者在公司期间培训的个人证件离职时是否可以带走,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1、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劳动者就应当得到一份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将解除的劳动合同交予劳动者,并负责提取个人人事档案。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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