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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考试

2024-07-31 15:25:11 专业知识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是哪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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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进入武装部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县级人民武装部是一个军队单位,军事机关,1996年以后收归部队了。武装部的定位是当地的最高军事机关,党委的军事部,兼政府兵役机关,接受军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县委书记任武装部第一书记,武装部实行双主官负责制,一名主官任地方党委常委。军队改革后,武装部部长、政委、副部长是现役军人,其他科长、参谋编为非现役文职人员,人口超过60万的大县,军事科长是现役军人。想到人武部工作可以报考军队文职人员。武装部因为历史原因还有一部分地方编制的职工,目前不进新人。

关于这个,说实话了解不多,但是从我有限的了解看,我同学有军校毕业的,据他说里边也是有现役军人的,县武装部部长就是团职,不过连级就到那里的,是没前途的,因为这里根本锻炼不了什么能力,也不适合长期发展

如果是县区一级武装部的话,编制上有2类人员,实际上有4类,临时工属于不在编制上的第4类人员。

  1. 县区一级的武装部官方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XX省XX市XX区人民武装部”,或者是“中国人民解放军XX省XX县人民武装部”。这两种都是印章上的官方称谓,县里的不带市,区里的带市。简称人武部,以便区别于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武装部。

  2. 县区人武部是正团级单位,相当于地方的正县级。其职能定位是同级党委的军事机关、兵役机关,接受军地双重领导,一般情况下其主官部长、政委要有一个人进入县区党委常委班子,县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第一书记。主要负责征兵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县区一级人武部是军队编制。

  3. 军队改革之后,县区人武部编制上有两类人员,部长、政委、副部长属于现役人员,下属几个科室属于文职人员编制。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县区人武部有一个特殊的科室,有的地方叫做基地科,有的地方叫做民兵训练基地,这个科室属于地方财政编制,为正科级单位,有的县区会把基地科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一个局看待。基地科里面的人员属于第三类人员,地方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

  4. 县区人武部还有第四类人员就是临时工,又叫合同工。这类人员有的长期作为临时工,直到退休,有的会作为后备人员慢慢纳编到基地科,就会变为财政供应的公务员或者事业编。

武装部属于兵役法执行单位!管理当地武装和枪支炸药!对所有国家人员都清楚了解!能在一定能力范围内有支持保护作用!在特别危险的时候能发放枪支弹药到国家人员手中!一一YBY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没想到是大案”的案件?

河南一大学生抓了几只小鸟贩卖,被判刑十年。

下河摸鱼、上树掏鸟,抓几只鸟儿养着玩儿,嘴馋了还能用来打打牙祭,这样的事我想农村的很多人都做过。再普通不过的一件小事,有人却为此换来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之灾。

2014暑假,河南郑州一位大一新生闫啸天回到老家新乡市。

暑假期间,他朋友约定下河游泳,在同村人家门口树林发现鸟窝,两个人来了兴致,爬上树把一窝小鸟抓了下来自己饲养,总共十二只小鸟,饲养过程中死掉一只,飞跑一只,剩余十只。

黄雀儿

按理说,这事儿在农村是极其普通的一件事儿,不应该闹得沸沸扬扬还判了刑,可年轻人生性喜欢玩儿,闫啸天经常把养鸟的日常上传到自己朋友圈和朋友分享。

这一分享不得了,竟然又有人联系闫啸天,要高价购买这些小鸟。得知随便掏的几只鸟儿能卖个高价,可让闫啸天高兴坏了。最终,郑州来了一个“爱鸟人士”,以800块钱的价格买走了闫啸天手里的7只鸟儿;尝到甜头后,又以280元的价格,卖给洛阳的一个“爱鸟人士”2只,最后剩余的一只,被闫啸天卖给了辉县的一个爱鸟人士。

一个农村大学生,掏几只鸟就能卖到1000多元的高价,这让闫啸天两人来了兴致,小鸟全部卖掉之后,他们再次到树林找到一个鸟窝,并且又带回四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并且发到朋友圈,等待买家的上门。

回顾强奸杀人魔郭龙海:恶人治恶女,连续奸杀十五人

前言

很多的悬疑电影都曾经有过凶手高智商犯罪,然后侦探破解谜案的情节。

现实中的案件虽然情节不如电影中跌宕起伏,但是凶手却是一样的残忍疯狂。上世纪就曾经发生过一起重大的连续奸杀案,共有15名受害者遇难。

2001年11月,警方接到了一起强奸案,报案人称凶手在强奸之后本想要杀掉她,但是在自己的讨好之下放松了警惕,自己也趁机逃了出来,由于害怕凶手不依不饶,继续寻找自己,于是连忙报了案。

警方通过报案女子对凶手的面部描述,在火车站附近将凶手郭龙海成功逮捕。

在警方审讯的过程中,郭龙海竟面带微笑,一脸放松,并且说出了自己犯过的所有案件,一共15起,都是先奸后杀,俨然一副洋洋得意的姿态,完全没有将法律和道德放在眼里,甚至自诩为一代悍匪,如同犯罪电影里的大劫匪一般。

郭龙海从初中毕业之后就跟随父亲进了工厂打工,没过几年,就成为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熟手,并且也在工厂认识了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在不久之后还结了婚。

平静的生活因为一个年轻女工的出现而打破了。工厂新来了一位青春美丽的女工小娇,一直吸引着郭龙海的目光,郭龙海渐渐与其熟络了起来,而且在不经意间发现了小娇的秘密,原来她与工厂的一位已婚领导一直有染,这对狗男女经常偷情。

郭龙海告诉了小娇自己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小娇十分慌张,害怕其他人也知道,自己落得个小三的下场,甚至可能被赶出工厂,于是便求着郭海龙不要说出去。郭海龙心生歹意,威胁着小娇,只要她事事都听自己的,肯定不会说出去。

给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八十年代陕西省洛市的一个案件吧,很惊悚,1985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陕西省商县刘弯乡王庙村民杜长年来到商县县城,寻找十二天前和他一起到县城的弟弟杜长英,十二天前兄弟俩约好一起回家,弟弟却失约了,且一直杳无音信,这日杜长年在县城寻觅一天未果,只好回来,路过商县造纸厂时,因之前和兄弟一起给厂里送过麦草,当时打了条想着把钱拿回来,不想由此牵出一件惊天大案。


进了厂子找到仓库保管候义亭说到弟弟失踪十二天时,候义亭愣了愣说;哎呦神色有些严肃,杜长年就问为什么,候义亭说前两天有个人拿着一块八毛五的麦草条子,名字却是杜长英,当候义亭询问时那人说杜长英欠他钱,被他堵街上,就拿这条子抵帐,当问到这人长像时,候义亭回忆说这人个子很小,十几岁娃娃似的,圆脸,耳朵大,带顶白色布帽,好像秃头口齿很怜忇。杜长年想了想觉得好像见过这人便问是不是四十左右,候义亭说是,杜长年想起去年在兄弟家见过,姓龙,住杨峪河乡王碙乡。第二天杜长年便集结本村八名壮汉找到龙治明,经侯义亭确认就是拿杜长英麦草条来领钱的人后,便向龙治民要人,龙概不承认,只说杜长英欠他钱,拿条抵帐,对杜长英去向谎称去西安打工了,双方争执不下闹到派出所,俗话说天不藏奸,当天又有另外一拨人来找龙治民来找失踪的亲人,派出所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扣留了龙治民并派人去龙治民家查看,这一看结果查出了一个惊天大案,后来省公安厅来挖掘,在龙治民家前后院子发现两个尸坑,共48具尸体,31男17女,在两年的时间内杀的,具体的经过网上可查,这里篇幅有限,希望回答合题。

佳木斯的“宫润柏”案。唯一幸存的孩子去报了警,派出所认为是孩子间的胡闹,没管。孩子的舅舅领孩子去了刑警队,人家一听,发现事太大了。结果在他家里找出了好多没有处理掉的孩子的鞋子,尸体都被肢解了,封在火炕里。因为这事,派出所的警察被处理了一批,分局领导也受了牵连。市里对外发布是六人遇害,坊间传言绝不少于十人。

晚清战争题材的影视剧中,士兵的军服后有的写“兵”,有的写“勇”,这是怎么回事?

‘’兵‘’相当于清王朝京城的卫戍、守备部队;‘’勇‘’则近似于地方性武装力量,包括当时安徽的‘’淮勇‘’和湖南的‘’湘勇‘’。后来淮勇和湘勇在合力剿灭太平军时,‘’勇‘’已经成为朝廷的主力武装部队。

“兵”是满清时期的常备武装力量,包括八旗军和绿营军。八旗军分为满八旗、蒙八旗和汉八旗,这些都是大清的正规军,直接隶属于朝廷军机大臣或皇帝掌管统辖。绿营军则是清军入关后,为了补充满军的兵员缺额,于是从民间征召青壮年汉人入伍,或将一些地方民团、乡勇武装改编成正规绿营军。所谓绿营军即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基本建制单位,故称为‘’绿营军‘’或‘’绿旗兵‘’。八旗军与绿营军虽然同属朝廷掌管统辖的正规军,但两者的职能与使命却并不相同。按照朝廷的定制,八旗军基本属于京城卫戍部队专门负责朝廷安全,所以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北京城周边的大营里驻满了八旗兵。而绿营兵则驻扎在全国各地,作为属于朝廷掌管统辖的武装作战部队故而兵员数量要远远超过八旗兵甚至几十倍


而‘’勇‘’则属于地方性临时武装力量,也称为‘’乡勇‘’。在有战事临时需要协助朝廷官兵作战时,‘’乡勇‘’通常由地方官府衙门向民间招募,战事结束后‘’乡勇‘’亦随之而解散回乡。当时也有一种地方性常设武装力量,这就是一些殷实富足的大户人家组建的民团武装。洪秀全金田揭竿而起,拉起太平军旗号挑战满清王朝,并沿长江直捣南京建立了‘’太平天国‘’。当时曾国藩为两江总督:总督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四省军务。曾国藩遂命李鸿章在安徽招募民间青壮年为‘’淮勇‘’;自己亦将湖南湘军‘’定兵制发饷粮‘’,然后进驻安庆:以训练‘’湘勇‘’的规制来训练‘’淮勇‘’,从而成为后来攻破天京(南京),骁勇善战的湘军和淮军。从此“勇”基本取代了“兵”,成为清王朝的主要军事力量。

谢谢邀请。简单的说:号服上写着“兵”的,恭喜你,你将成为大清王朝编制上确认的正规经制军队一员。有固定的工资、饷米、饷肉(鱼),而且还能享受子承父差这种隐性福利。如果你有幸被分派到驻防绿营,被派去驻守一座桥或者是一座库房什么的(这是清朝绿营驻防军的普遍特点:分散择地驻守),那你就能带上自己的一家老小在你驻守的位置附近安家,不用再去军营报到点卯,你只需在白天拎着刀枪去该去的地儿站岗,晚上拖着刀枪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当然了,工资是低了点,因为你的上头要搜刮你的军饷,但好歹只要大清王朝在,你这一家子就永远不用担心会失业这种问题。平日里你可以打打零工补贴家用,反正也没人管你。

但你的号服上若写着“勇”,那也要恭喜你,你将成为大清王朝没有编制的雇佣军的一员。没有编制,国家财政没有你的这份工资,随时随地都有因为所在部队被裁撤遣散而下岗失业的风险,因为你所在的“勇营”部队只是因为国家在边患匪患的威胁之下临时性的征召勇丁经过短期训练送上战场的临时性武装,一旦边患消除匪患剿灭,你的部队是会被优先裁撤以节省经费的。但你也不用过分的担心,毕竟是要你上战场拼命,没点激励机制是不可能的,首先你在勇营的工资收入可要比在绿营正规军中的工资收入要高得高(一般是六倍到十倍),而且也正因为需要你上战场卖命,平素绿营部队里的那种喝兵血之类的行为要收敛不少(当然杜绝是不可能的,要是碰上到你只能怪你命不好),打仗要是你用心出力,只要你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额外的赏赐也是很丰厚的,至于攻下某个地方执行军队“潜规则”——烧杀抢掠淫三日,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捞外快的营生,总之到你离开队伍的时候,应该会攒下一笔购买田产、娶妻生子的本钱。

很简单的。兵是政府的 勇是地方的。兵是正规部队。勇是地方的乡勇。相当于现在的民兵。但是晚清时期政府腐败无能。政府的正规部队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而由曾国藩和李宗堂自发组织为代表的湘军。淮军等地方部队的战斗力反而非常彪悍。总之就是正规军和地方民兵的区别。

这个问题在网上看见很多“著名学者”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比如有一位被莫名其妙捧红的“著名湖南历史学家”就曾煞有介事地论证,说“兵是正规军勇是非正规军”,并进而认定湘军是“非正规军”,等由此类,当然,他其实是个被包装成历史学家的文学创作者,如果不是自己非要拿蛤蟆冒充美国进口小吉普,犯这么个错也无需太过计较。

言归正传,兵、勇在清代是有区别的。所谓“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兵”指所有国家正规军的军人,而狭义的“兵”则特指绿营兵,如果没有任何前缀只说“兵”,在清代通常特指绿营兵,而八旗兵则会说“旗兵”或“某旗兵”,因此在一些时候,绿营兵的号衣上会写一个“兵”字。所谓“勇”,则是清代的“应急招募正规军”。勇营始创于乾隆、嘉庆时镇压川楚白莲教时桐城傅鼐仿照明代戚继光故事,招募勇营补充八旗、绿营兵力的不足,至湘军、淮军发展到高峰,是为应对紧急需要临时招募的正规军,一般是事急则募,事毕则遣散(但部分立功的军官会转入绿营体系),他们是正规军,但不同于绿营的终身、世袭当兵体系,报酬则较高。

招募勇营称作“募勇”,而勇营基层士兵的号衣上一般会有“勇”字。重要、大规模的战役往往兵、勇并勇,有些清军将帅(如著名的向荣)部下有兵也有勇,就会出现“兵”、“勇”并存一处的情况,但实际上他们在基层分队(营、哨)是分别编组、互不搀和的。

未换装前的淮军

后期洋务运动时,因八旗、绿营衰落,清廷允许部分湘淮军和左系(左宗棠)楚军勇营不裁撤,转为常备军,叫“防军”,而把从绿营中选拔出精锐、进行类似勇营的编组、训练,叫做“练军”,“防军”和“练军”一度分别穿“勇”、“兵”不同的号衣。简单说,“兵”和“勇”都是清代正规军的士兵,前者是常设正规军绿营的士兵,后者是应急招募的临时正规军勇营的士兵(虽然到同治年代后勇营其实已经常设化并取代了原先绿营的地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专业知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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